附件5笔试考场守则
一、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二、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后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三、应试人员除携带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外,不得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器、存储器、书籍、资料等物品带入座位。已带入考场的物品应按监考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四、将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在答题卡(纸)或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填写(涂)准考证号等信息,听到统一铃声后开始答题。应试人员不得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任何标志。
五、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喧哗吵闹。考试中,不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可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
六、服从监考员统一安排。监考员不负责解释试题,如遇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试终了时,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和答题(纸)卡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违反本考试规定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