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第二批1人符合条件,拟聘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公示监督电话:28519656
原标题:津南区环保局招录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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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环保局招录大气污染防治专职网格监督员人员名单(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