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姓名: 报考岗位名称: 报名序号(由审核人员填写): 24小时畅通电话(可写多个): 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网站打印的本人签名原件)。 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教务处(研究生处)出具的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已取得证书装订复印件;未取得证书装订相关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 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 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已经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和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出具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 同意报考证明、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个人人事代理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装订原件;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等装订复印件。 无工作单位考生、未签约应届毕业生手写承诺书(从毕业时间或待业开始时间至资格审查当天)。 招聘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均需一并提供。考生请按上述顺序排序装订(装订原件还是复印件见“备注”),装订时将本表资格审查材料清单作为首页(统一用A4纸打印)。所有装订原件考生若经过面试后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再返还;未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的招聘主管机关将为其保存至本次招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期满后,若有需要请考生本人在本次招聘考察体检人员公示期满之前致电(0535)8216837约定时间持身份证件前往领取,逾期将集中销毁,不再保存。 审核人员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