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出调整,请广大考生知悉、配合,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一)考生考前须按考试组织方有关要求,自行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需及时告知考试组织方。
(二)考生在考试前需认真阅读防控须知并签署《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如有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提供虚假防疫信息等情形,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正常参加考试: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C)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2.在发热考场考试: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C),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3.在备用考场考试:考前申报抗原或核酸结果为阳性的考生。
(三)考生应自备N95/KN95口罩,在考点期间(除核验身份时摘除口罩)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