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一 、外 科
1.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标准体重=(CM)-110。
2.面颈部纹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纹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纹身,男性纹眉、纹眼线、纹唇,女性纹唇,不合格。
3 .广泛性体癣,头癣,重度腋臭、手癣、足癣、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和荨麻疹,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不合格。
4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不合格。
二、内科
5.无癫痫或者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神经症,人格障碍智力低下、梦游、遗尿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肺大泡、自发性气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7.器质性心脏病、高血压病、血管疾病,非生理性心脏收缩期杂音、心律失常及其???心血管慢性疾病,不合格。
8.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
内脏下垂,腹部包块,贫血,营养状况不良的,不合格。9.风湿、类风湿性疾病,泌尿、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各期糖尿病,不合格。
三、辅助检查
10.血压:收缩压:90mmHg至140mmHg,舒张压:60mmHg至90mmHg,心率每分钟50次至100次。
11.双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m,或一侧耳语达到5m,别侧不低于3m。
12.无眩晕病,无晕车、晕船、晕机。
13.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等效球镜以下,无红绿色弱、色盲。
14.腹部超检查(肝、胆、胰、脾双肾)无脏器畸形、发育不全,单肾,肝、胆、胰、肾脏,腹腔包块、占位病变,腹水。
15.X线胸片检查,无胸廓畸形,心、肺、纵膈等器质性病变的。
16.心电图检查正常或者大致正常心电图。
17.血常规、血糖检查无异常。
18.尿液检查无异常。
19.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40单位以下,血清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阴性。
20.血清艾滋病抗体阴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阴性,尿液毒品(试剂)检测阴性。
四、耳鼻喉科
21.鼻畸形,慢性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
22.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