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济源示范区构建高质量人才发展体系
若干措施》内容摘要
一、精准识才,明确引才重点
1.人才分类
(1)高层次人才
国际一流人才(A类)
国内一流人才(B类)
省内一流人才(C类)
青年拔尖人才(D类)
(2)青年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E类):主要为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驻济高校、公立医院等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专业且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青年基础人才(F类):主要为示范区直属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及科创平台、公立医院等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专业且从事科研、生产等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技工学院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
其他青年人才(G类):主要为示范区重点企业、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专业且从事生产服务等一
线岗位工作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取得初级职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2.《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短缺人才需求目录》(已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国有企业急需短缺人才需求目录》(已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官网发布)
《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重点产业及重点领域急需短缺人才需求目录》(已在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业和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发布)
二、精准引才,构建人才梯队
3.A类、B类人才由示范区财政给予60万元创业补贴,C类、D类人才由示范区财政给予30万元创业补贴。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由所设立科研机构或创办企业注册地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100平方米~300平方米创业场所,3年内免租金。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开展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示范区财政或投资机构最高可给予1亿元产业化(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4.全职新引进的E类、F类、G类人才经认定后,可由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分别按照3年内每年2万元、1万元、3000元给予生活补贴。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毕业后三年内全职新引进来济就业落户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养老保险(不含补缴)满1年的,按照3年内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35岁以下(含35岁)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年1万元、其他高校本科生每年5000元发放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由示范区财政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被评定为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可由示范区财政给予2万元~10万元奖励。
5.人才积分认定制
70分至80分(含70分)可获得6万元薪酬补贴
80分至90分(含80分)可获得9万元薪酬补贴
90分以上(含90分)可获得12万元薪酬补贴
6.支持驻济高校为本地企业输送人才,对毕业年度内输送500人~1000人(含1000人)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对毕业年度内输送1000人以上的高校,由示范区财政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鼓励示范区重点产业专班建立产业专家智库,示范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可为每个智库提供20万元咨询经费。
对示范区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等聘任的顶尖人
才在济服务期间,可享受相应层次人才住房待遇或按不高于2000元/月标准给予租房补贴。三、精准育才,建强人才队伍
8.开展“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50名左右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2万元。开展“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50名左右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2万元。凡纳入“王屋英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所在企业,对须引进的特殊人才,实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支笔”制度,可不受学历、职称、户籍等限制,认定为示范区相应类别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
9.开展“王屋英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50名左右科技创新、教育教学、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农业农村、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各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2万元。
10.开展“王屋英才·科创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60名左右优秀企业技能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6000元。
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培训补贴。
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由示范区财政分别给予济源选手、教练、组织单位一次性8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加强“大工匠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建设,经区直
相关部门认定的工作室,由示范区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经费支持经省直相关部门、国家相关部委认定为“河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国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10万元的经费支持。
11.开展“王屋英才·农技之星”遴选,计划5年内支持100名左右优秀乡村振兴人才,每人发放政府津贴6000元。
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园区建设,经评审认定为市级标准的,示范区财政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
入选“王屋英才”计划的各类人才,按规定享受以上政策的同时,还可享受工商税务、金融服务、社会保险和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服务,免费参观示范区文化旅游景区、免费借阅示范区图书馆内书籍,优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驾照申领审验、车辆年检等各项优惠政策。
四、精准聚才,形成人才合力
12.对“1+8”郑州都市圈城市认定的D类以上高层次人才实行共认,来济工作的直接享受济源示范区人才政策。
13.对入驻郑州、洛阳、新乡等产业园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场租租金补贴,其全职聘用的各类人才可申报示范区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享受全额个人奖励或特殊支持。
14.积极推动济源与“1+8”郑州都市圈城市的人才工作合作,打造区域人才发展“共同体”。
五、精准助才,搭建人才载体
15.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高校院所重点支持,由示范区财政落实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支持政策。
16.对企业、科创平台自主研发试制、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新产品成功的,由示范区财政按该产品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的10%(属军民融合按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对为促进示范区重点产业延链补链而引进国际先进、填补省内空白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由示范区财政按照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17.对当年新认定为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省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规上企业,示范区财政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3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18.新购置研发设备达100万元以上的,由示范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助。
对新建大学科技园的单位一次性资助50~100万元;
通过国家级、省级认定的大学科技园区,由示范区财政分别一次性资助100万元、50万元;
特殊情况的,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资助力度。
19.对为示范区全职新引进A类、B类、C类人才的中介组织或机构,经认定后,每引进1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
六、精准用才,优化人才生态
20.鼓励和允许国有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盈利后,连续3~5年,每年提取不高于30%的转化利润,用于奖励核心研发人员、团队成员及有重大贡献的科技管理人员。
21.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2.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短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23.建立示范区人才“周转池”,用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人才周转。
2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各企事业单位认定的急需短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不受考试比例限制。
25.支持各类人才及其所在企业或团队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活动,按照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给给予个人最高100万元贷款额度,其长期所在企业最高500万元额度,多个人才任职同一企业的,企业“人才贷”额度最高1000万元。
26.对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予以褒奖激励——度假休养、列席重要会议、春节团拜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等。
七、精准暖才,健全人才保障
27.建立首席人才服务官制度,为示范区重点企业、科
创研发平台和高端人才提供专项人才服务。28.筹建示范区专家人才服务中心,建立重点企业引进人才问题信息库,实行引进人才跟踪服务机制。
29.推行“零门槛”落户、建设“创新人才公寓”、“青年人才驿站”等人才安居工程。
在济落户并首次购买住房的,给予D类每人15万元,E类每人7万元,F类中“双一流”本科生每人3万元、其他本科生及G类每人1万元的购房补贴。
30.全职新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其配偶可按照原工作单位性质,随迁到济源工作。
对新引进的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暂未就业并符合就业条件的协调安置就业。
31.根据高层次及急需短缺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夫妇双方随迁本市居住的60岁以上父母,优先给予居家养老服务待遇。
32.在市民之家设立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实现所有补贴一窗办理、限时办结。
33.经审核评审为示范区标准化“人才之家”的,示范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