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需是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并具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研究生选送单位推荐)。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职责是与校内导师联合指导研究生,使研究生论文工作更好地与生产和管理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出符合国家培养目标和要求的、合格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聘任导师需认真填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审批表》。填表时应认真填写主要工作经历、业务工作主要成果和目前承担的主要业务工作内容。其中业务工作主要成果以及承担的主要业务工作指拟受聘人在专业领域的生产、管理、科研和教学等方面的主要成就或工作。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职称、主要业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校外导师由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核与审批,报研究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