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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莘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备案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
3.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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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资格审查时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5.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具体是指2021年、2022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对暂未取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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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6.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条件。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 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9.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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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应聘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岗位专业要求为“不限”的,即应聘者在该教育层次的任何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方向)的,即该一级学科只有这个方向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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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1. 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2.哪些人员可以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可应聘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13.哪些人员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含)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人员。
14.“大学生退役士兵”如何界定?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退役的,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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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部队服役,退役后回学校完成学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莘县应征入伍或莘县籍,服现役满2年(含)以上,根据军队(武警部队)有关规定退出现役的人员。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列入定向招聘范围:
(1)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
(2)服现役未满2年(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的退役军人。
(3)退役后已享受优惠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士兵。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1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以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6.报考定向岗位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资格初审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sxsyzp2023@163.com,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7328158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5月18日16点前发送证明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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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招募通知书”、年度考核表和期满合格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7.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残疾人员,在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考务费的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 压缩成一个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sxsyzp2023@163.com,并拨打电话0635-7321221、7328158进行确认。应聘者必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提交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8.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5月18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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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5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19.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县人事考试中心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
20.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公告》或《岗位表》)。
21.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公告》及附件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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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如实填写,填写到报名之日止,简历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连贯、完整。
其它条件要求中有“研究生报考的,本科专业须为所列专业“,报名时务必在“备注栏”中填写“本科为××专业”。
在职人员报考的,报考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2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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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并将处理结果存入考生档案。24.关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聘用后如何管理?
对于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5.部分岗位为什么分组?
由于部分岗位招考计划较多,为方便组织面试,进行了岗位分组报名,按组聘用。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岗位汇总表》备注的招聘单位,选择相应岗位报名。
26.其他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