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一、本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目前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 年 月 日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本人于 年 月入读 (学校) (院系、专业),于2023年6月毕业,属于2023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面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将于2023年6月毕业,将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随附学校证明)。 本人符合上述第 点情况,参加2023年开平市教育系统进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谨以至诚郑重作出以下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愿取消聘用资格。 本承诺书签名由本人亲自签署,本人衷诚作出本次承诺,并确定其真确无讹。如本人存在有虚假、不真实情形,本人承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