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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财经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要求和待遇(一)学术领军人才(A1、A2)
A1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条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3.浙江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4.“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入选者;浙江省特级专家;5.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一);6.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教学名师入选者(含原国家级教学名师);7.海外著名大学担任杰出教授或讲席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A2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条
1.浙江省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4.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5.近五年内在《Nature》《Science》《中国社会科学》等发表文章;6.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学术领军人才实行“按需引才”,且所从事研究领域与学校发展的学科紧密相关,并鼓励团队引进,可通过双方协商实行特定的引才政策与考核机制,同时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二)学术带头人(B类)
1.博士,一般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周岁以下(若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须在45岁以下)。2.近5年内,主持过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或横向课题到款额:人文社会类年度累计15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类年度累计225万元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实现成果转让1项,经费达100万元以上。3.近5年内,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篇。若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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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需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三)学术骨干(C1、C2)
C1类:1.博士,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45周岁以下。2.近5年内,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教研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1项。3.近5年内,在本领域A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B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4.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3篇及以上A类期刊发表的,不受上述2、3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C2类:1.博士,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实践经验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近五年担任政府部门正处级及以上实职或大中型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2.近5年内,在本领域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决策建议稿2项。3.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参与市级及以上创新团队或一大型项目(排名前1),且经证实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横向项目到款额人文社科类年度累计4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80万元及以上;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60万以上。
(四)优秀博士(D1、D2)
D1类:1.博士,40周岁以下。2.近4年内,在本领域B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C类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一篇C类期刊,可为导师一作,博士本人二作)
D2类:1.博士,40周岁以下。2.学科专业背景以及研究领域符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且经拟聘单位组织专家认定其具有较好的教学或科研潜力
(五)紧缺人才(E类)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0周岁以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5岁以下)。2.所从教专业或研究领域,属于学校审定的紧缺学科专业范围,且具有较好的教学、科研能力。
注:以上A类、B类、C类学术期刊分类以及相应的教研、科研项目以及奖项级别,按照学校颁布的相应标准执行。
各层次人才待遇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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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层次人才实行聘任制任务目标管理制度,A1类人才实行终身聘任制,A2类、B、C1类人才首聘期为5年,C2类及以下人才首聘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