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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本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本次资格审查定于2015年9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00 -17:00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举行(地址:广州市同福中路399号)。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者所有证书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1、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4年、2015年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处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身份证、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请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处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单位公章)。
3、以“有区级以上燃气管理部门或国有燃气企业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相关经历的,可不受专业限制”条件报考的人员,除递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具有区级以上燃气管理部门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相关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具有燃气管理职能的证明材料(如单位“三定”方案等)、本人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的证明材料。
具有国有燃气企业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相关经历的人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为国有企业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证实其为国有企业的书面证明)、本人从事燃气安全管理、检测工作的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原标题:201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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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广州市海珠区城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