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滨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滨州市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3.如何理解“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本条所称亲属关系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本条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①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②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③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④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5.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1)岗位表中所列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报名使用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有对应关系。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7.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8.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本须知及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因素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填报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9.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10.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6月4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统一命名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
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及时致电0543-2221856进行确认,并于2023年6月4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报考状态将显示为“完成”。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11.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