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回避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应回避的岗位是指: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如何选择事业编与备案制?
报名时,事业编为临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清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备案制为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本次招聘设置事业编和备案制岗位,每人仅限报事业编或备案制中的一个岗位。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主管部门审核。
5、“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
6、“择业期内毕业生”如何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21年、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为“择业期内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为准。
7、临清辖区户籍有何具体要求?
须本人具有临清市行政辖区常驻户籍,常驻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19日(以公告发布日期确定)。
8、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9、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获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
证书。对资格审核前未发放各类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证书发放后逐一审核,学历、学位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1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1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符合简章和《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事业编、备案制)(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中规定??其他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进行如实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缴费成功后,应下载打印《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12、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5月19日9:00至5月24日11:00拨打0635-7101857,按指定程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3、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招聘部门在对应聘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
改报考岗位。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4、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在简章和《岗位汇总表》中查询。
15、笔试结束后,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姓名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查询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6、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2023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2021届、2022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其他考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一份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5)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限临清户籍报考的请提供应聘人员户口本(索引页、目录页、户主页、本人页)。
17、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择期公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8、如何办理报到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
办理聘用手续后,拟聘用人员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或5年(含试用期)。
19、应聘人员能否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0、考生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或对公开招聘有疑问,要及时与临清市卫生健康局联系(0635-7101857),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1、什么是“两个同等对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2、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