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计分办法
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所有计分项目均指报考人在苏仙区编制内并在区内农村学校任教期间取得(区内“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期间可计入在内)。具体办法如下:
一、农村任教年限(40分)
本项计分40分封顶。参加工作以来,在以下农村中心校及中心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每学年计2分:市十一中、市十二中、华湘学校、许家洞学校、塘溪学校、桥口学校、良田学校、坳上学校、栖凤渡学校、马头岭学校、白露塘中学、白露塘小学(含所属村小)、柿竹园学校、白露塘幼儿园;在以下农村中心校及中心幼儿园任教的教师每学年计2.5分:廖家湾学校、邓家塘学校、五里牌中学、五里牌小学、太平学校、荷叶坪学校、廖王坪学校、岗脚学校;在以下村小或教学点每学年计3分:街洞、舒源、秧塘、鳌头岭、太坪头、麦田、铺下、塘了坪、洞庭湖、太坪、碧冲、河头、沙江、黄家湾、扶塘、黄草、清泉、联盟、马岭、荷叶塘、板屋、大禾、兰王庙、草田铺、朱家湾、廖王坪、余家、
三塘下、太阳坌、枫树下、大丘铺、畔冲、庄门、瓦灶、幸福、龙湾、高家塘、高椅岭、清江、芽江、石河、麻田、和平、塘溪、高坪、雅市、焦冲、走马岭、新丰、水塘、水头、水龙、黄泥坳、田家湾;在以下村小或教学点每学年计3.5分:洞尾、湾门前、柘源、牛形坳、界牌、新塘、联星、董家、洪棠、黄泥滩、瓦窑坪、苏木头、东市、大开湾、百丈、向阳、桥头、大虾尾、两湾洞、南水界、鱼网、大竹山、吴溪、东边岭、菜岭、上洞、钟家、太和、株梓塘、七州、新庄、村头,肖家山、江南、上冲、山背、二渡水、鲁塘岭、自在坪、湾塘、云风、樊家、南楼、香草坪、高冲、海棠、长青、牛坪、青龙首、天堂、正源、思田、罗家、张家冲、人民弟、五马垅、宝安岭、小禾塘;大奎上学校(包括村小)每学年计4分;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够一学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要出具加盖中心校公章并由经办人及中心校校长签字的在村小及教学点任教情况证明,如果出具的证明有虚假,除取消本次选聘资格外,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教学工作量计分(30分)
近三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每学期工作量饱满。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作量参考标准(按照标准课时量计算,不含早晚自习和课后服务),标准周课时量18节(小学)、13节(初中),其中小学语文、数学权数为1.3,其它为
1,初中语文、数学、外语权重为1.2,其它为1。每节分别加(小学)、(初中)分,在幼儿园担任主班的每学期计5分,担任配班的每学期计2.5分。休产假的工作量按其近三年其他学期工作量的平均值,此项每学期最多不超过5分。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15分)
近三年来,(1)任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层岗位职数配备按照苏教发[2017]41号文件核定)、学校财务、人事专干每学年计5分;(2)班主任(经学校认定合格及以上)每学年计5分(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够一学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同时从事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工作者,不可累计计分,15分封顶。
四、教研成果(10分封顶)
获奖项目必须同时具备获奖证书和获奖通报才能加分;以近3学年取得的有关业绩为准(2020年9月至2023年6月)。
1.教学比武。教学比武指教师个人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有学生参与的现场教学比武、实验教学说课比赛(不含视频课)活动。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2.课题研究。由教育部门组织的课题,并有结题证书或结题通报的。国家级一等奖主持人10分、核心成员8分、成员6分(二、三等奖等同于省一、二等奖);省级一等奖主持人8分、核心成员6分、成员4分(二、三等奖等同于市级一、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主持人6分、核心成员4分、成员2分(二、
三等奖等同于区级一、二等奖);区级一等奖主持人4分、核心成员3分、成员2分,区级二等奖主持人3分、核心成员2.5分、成员1分,区级三等奖主持人2分、核心成员1.5分、成员0.5分。核心成员限最前面2人。课题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的,分别对应上述一、二、三等奖。五、援疆、“三区”支教及寄宿制学校加分(5分封顶)
援疆及“三区”支教(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在支教学校完成任务且通过考核者,每年计2.5分。未通过考核或支教未满一年者不予加分,援疆及“三区”支教同时也计入农村任教年限。近三学年(2020年9月—2023年7月)寄宿制学校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列为中层的副主任)、班主任(承担寄宿制班级)每学年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