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特别提示
一、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填写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凡报考人员弄虚作假、隐瞒真实信息的,参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广大报考人员应认真对待每一个考试环节,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诚信履约。
二、认真理解招聘政策。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环境,便于报考人员及时、准确、顺利地报名,请广大报考人员在报考前,认真阅读《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和《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自身情况,选报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聘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聘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指南 一、招聘主要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三)笔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五)面试。
(六)体检。
(七)考察。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九)聘用。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25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登陆“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panzhou.pzhl.net/index.php)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期间于每日中午12:00在报名网站公示报名人数超过30:1的岗位和达不到3:1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哪类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一)没有通过招聘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23年5月28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二)网上缴费后,出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职位,由该职位报考人员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改报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予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如何理解报名失败?
(一)2023年5月28日17:00网上报名入口关闭。报考人员不能再进入系统修改报考职位,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失败。
(二)2023年5月29日16:00网上修改信息功能关闭。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五、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一)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址后,单击“考生由此进入”进行信息注册
(二)考生身份信息注册
(三)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选择报考职位
(五)填写资格审查表
注意事项:
参加工作时间格式:yyyy-mm,如“2012-12”
(1)工作简历:从高中学历开始填写至今,月份不能有间断。
(六)上传电子照片
确认信息无误保存后,请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请在指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六、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盘州市且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如何规定的?
(一)“生源地为盘州市”是指在盘州市参加高考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人员。
(二)“兵源地为盘州市”是指在盘州市内应征入伍服兵役人员。
(三)“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①普通高校毕业后参军入伍,服役满5年退役的人员;②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满5年,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与限退役军人报考的职位的区别: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必须满足“服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条件,限“退役军人报考”的职位只需满足“兵源地为盘州市的退役军人”的条件即可。
七、如何理解学科门类、相关专业?
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性,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之规定,公开招聘所设专业均根据《贵州省公务员考试聘用参考专业目录》进行设定及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扩大或者缩小范围。例如:某岗位专业限制为“中医学类”,某考生所学专业为“中西医临床医学”,由于“中西医临床医学”属于中西医结合类(一级学科)下设专业,即使相近也不得报考。此外,参考目录分为三类:1“学科门类”,如医学、农学等。2“一级学科”,如工商管理类、建筑类等。3“二级学科”,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等(即具体专业名称)。若某岗位专业限制为某学科门类或者某一级学科的,该门类或者一级学科下所有二
级学科均可报名。若某岗位专业限制为某二级学科(即具体专业名称)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二级学科名称完全一致才可报名。八、曾经受到过党纪或者政纪处分的是否能报考?
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工作细则》执行,故以下情况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上述情况期满后可以报考。
九、非应届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能用在读学历、学位证报考?
截止2023年7月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还未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如在读本科生所学专业为软件工程,已取得的大专为法学,不能未取得的本科毕业学历报考限本科以上的岗位)。
十、报名条件中的毕业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毕业学历既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学历,也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军队院校和党校等其他国家承认的在职或成人教育毕业学历。肄业、结业均不在此列。
十一、获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的人员如何报考?
持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可使用其中任意一个专业选择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
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在学信网或学位网上所载的其中一个登记专业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
十二、关于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二)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聘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的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三)《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规定,招考的答卷必须送相关机构做雷同卷测查。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聘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十三、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有关证明材料,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机关审核。
十四、笔试前发现身份证丢失或者过期怎么办?
对无法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可提供护照、带本人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必须是原件且在有效期内),或是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
十五、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吗?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聘用考察是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聘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十六、哪些环节不进行递补?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在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及后续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七、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23年6月17日、18日进行,报名结束后会面向社会提前公布相关岗位的笔试时间,教育系统和其他部分岗位笔试时间将于18日开展。
十八、报考人员需注意哪些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十九、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是哪些?由谁负责解释?
《报考指南》仅适用于盘州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