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1、笔试模拟测试必须由本人完成,模拟测试的设备及考场环境须与正式考试的保持一致,请勿更换设备和环境。模拟测试与正式考试的系统监控配置有部分不一致,请以正式考试为准,具体要求请参考正文内容。
2、严禁考生对考试试题进行拍摄,留存或上传互联网,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第二监控视角示范:https://kdocs.cn/l/cfEFwkWAQWKO
(注意:第二视角监控必须要保证:(1)手机横向摆放;(2)能够监控到身体上半身正面与电脑屏幕之间桌面以上和桌面以下的情况,两只手及手臂全程均需显示在监控下;(3)能够监控到距离考生本人身体2.5米左右的四周环境,手机请勿距离身体过近或被任何物体遮挡。否则后续考务组将会以违规处理。) 5、正式考试时间: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心理测试科目为《心理测试》。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要求完成作答。
6、下文含四个部分,请务必仔细阅读:设备和环境要求、笔试测试要求、考试规范要求、成绩无效判定标准。
考务组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85672或85534
技术组咨询电话: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设备和环境要求
1、硬件设备:1台带有摄像头、声音系统完好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摄像头、音箱系统,1部支持下载软件及上网的有正常摄像语音功能的手机。
2、必须在独立、安静、封闭、无他人出入的环境中进行在线笔试(建议在封闭房间内)。
3、保证网络环境的稳定、硬件设备的电量充足、视频语音功能正常,可使用Win7、Win10、苹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请勿使用XP系统电脑),在考试前请准备好备用充电宝、充电器、备用手机、备用笔记本电脑等放到监控以外的位置备用。笔试测试要求
1、电脑端考试系统测试:用谷歌浏览器打开短信或邮件中的准考证链接,输入身份证号码,根据路径指示进入测试系统。
测试过程中需确认以下内容是否满足: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正确、人脸识别是否能够成功、考试界面左上角的电脑监控画面是否能正常显示、中文输入法是否能够输入文字(请设置默认为搜狗输入法)、鼠标是否可正常使用、后台运行的微信QQ及其他网页和与考试无关的其他软件是否关闭等。
2、手机端监控系统测试:进入测试界面后,先进行人脸识别,人脸识别通过点击下一步将出现手机监控二维码(若识别一直未通过请打技术电话解决),打开微信,扫描“手机监控”二维码,进入手机监控界面,选择“允许访问麦克风和摄像头”,并按此链接所示要求https://kdocs.cn/l/cfEFwkWAQWKO
,将手机摆放至规定位置和角度。 考试规范要求
1、为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请确保正式考试的软硬件设备在考前进行过模拟测试,未测试人员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需自行承担。(此次考试不能使用手机登录,电脑端如因无
法拍照导致不能登录考试系统的考生,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2、考试房间只能有考生一人,房间内光线不能过明或过暗;不允许在网吧、图书馆、宿舍、办公室、教室等有任何他人存在的公共场所作答,如有发现按作弊情况处理,取消考生成绩。
3、若因突发网络、电力、硬件设备出现的问题和耽误的时间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时间不单独做任何延长。
4、手机和电脑摄像监控需要注意以下两点:
(1)确保电脑左上方电脑和手机端的【实时摄像】显示正常,且电脑端摄像始终能看到自己,若显示画面空白、黑屏、掉线、异常等,请尽快用手机微信重新扫码链接视频监控,若设备有问题请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否则笔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可提前用充电线或充电宝为手机充电、用充电器为电脑充电,保证设备电量。
5、考试形式为在线考试,双摄像头监控,考试系统、电脑屏幕和手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并录像。考生除了身份证、白纸、笔之外,严禁将各类纸质资料及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耳机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如发现以上物品未放置于指定区域的,则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6、考前请自行准备空白草稿纸和笔,演算前请向电脑摄像头出示空白草稿纸2-3秒。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将电脑摄像头功能和麦克风打开,确保监考人员正常监考,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监控范围,且不得提前交卷,若无故离开考试监视范围,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8、考生请至少于考前60分钟通过电脑打开手机短信或邮箱中的链接登录准考证,复制准考证中的正式考试网址,通过指定浏览器进入正式考试界面,进行人脸识别,如果个人信息显示有误,请及时联系项目组。
9、请确认在进入答题前关闭电脑上的微信、QQ、MSN等聊天软件及其它网页,拔掉电脑上与考试无关的其他外接线头,否则将被系统识别为作弊。如果切出考试页面,系统会进行抓取并立即进行弹窗提示,提示超过规定次数2次,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过程中若有非可控因素请在考试现场及时跟考务组(仅限此公告中的考务组电话)报备说明。 10、正式笔试时间请以后续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心理测试科目为《心理测试》。笔试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成绩,但作为对考生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要求完成作答。
考生需提前1小时登录系统进行准备;正式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试系统,迟到考生按自愿放弃处理。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提前离场及强制关闭电脑和手机监控设备,系统会在考试结束时间自动收取试卷,考试截止时间前强制退出考试系统均视为违纪,按取消成绩处理。
11、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任何技术的相关问题,请在考试现场第一视角摄像头监控下及时致电考务组工作人员,届时工作人员将会解答并对此电话行为予以正常记录。
12、考试中网络中断或异常退出,可用原有帐号继续登录考试,但考试总体时间不做延长,请考生确保网络、电力和设备的稳定。
13、考试过程中,作弊考生经核实情况后对其考试成绩进行作废,并取消考试资格。
14、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如吸烟、嚼口香糖、吃东西等),不允许在考试过程中出声读题,一经发现按成绩作废处理。
15、不允许考试过程中佩戴口罩或用其他方式遮挡面部;
16、考生因自身原因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如考前未成功进行模拟测试、未检测设备网络、未提前准备备用电脑、手机、保证设备电量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7、对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考试中传播试题、组织或参加作弊等行为),导致试题泄露或给相关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我方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8、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成绩无效判定标准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判定为考试作弊,则考试成绩无效:
1、笔试过程中无故关闭监控摄像头的;
2、考生拍照进行人证识别进入考场,考试中发现与考前人脸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或后期核查发现信息不一致的;
3、考试全程通过摄像头监控画面中发现除考生本人之外的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4、考试全程通过摄像头监控考生作答情况,并进行录像,发现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的;
5、考生作答时,系统会监控考生作答界面。请确保在进入答题前关闭电脑上的微信、QQ、MSN等无关软件或其他浏览器,若有切换行为,系统会进行抓取并立即进行弹窗提示,提示超过规定次数2次的,笔试成绩直接判为无效。
若在作答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报备的,请在考试结束后2小时内发送至项目组邮箱【[email protected]
】(需包含本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基本情况概述等),超出规定时间发送邮件视为无效,并默认考生接受成绩无效的判定结果。 6、考试过程中请保持始终正脸面向屏幕,勿在光线黑暗处作答,或不断低头、东张西望、左顾右盼,否则将被视为作弊,成绩无效;
7、考试请于独立房间内作答,若发现有其他人员出现或在场,成绩视为无效;
8、IP地址监控:监控考生登录的IP地址并显示登陆地区,后期核查发现登陆地址数目超1
个; 9、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查看资料、信息,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10、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11、协助他人作弊或被他人协助作弊的;
12、恶意切断监控设备的;
13、考试过程中佩戴耳机、与他人交头接耳、传递物品、私藏夹带、传递纸条、拨打或接听电话的;
14、考试座位及周围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计算器、手机以及带有记忆功能的电子设备的;
15、将试题通过各种途径泄露出去的,包含但不限于对试题拍照或录像的;
16、考试过程中打开除答题页面外的其他页面、系统的;
17、经监考人员认定为作弊,并查证属实的其他情形;
18、考试过程中提前交卷或擅自离开手机及电脑端摄像范围的;
19、考试过程中读题的;
20、缺少任何一项监控手段的;
21、有任何一门科目未作答的;
22、手机监控摆放位置不合格的(例如,监控全程不能清楚的拍到整体作答环境(需要放置到作答座位斜后方、距离作答座位约半径2.5米左右的距离能看到身体四周环境)以及电脑屏幕、桌面、两只手及手臂的;只拍到某一角落的;只能拍到整个考生身体后背的或某一身体部位的;其他监控角度不合格、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仍不调整监控角度的);
23、经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发现,考生的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