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23年象山县机关单位第四批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年收入为3.4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4.适合女性;
5.工作地点在石浦。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