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户主页和本人页)(所有考生需提供)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需提供网签证明)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所有考生需提供)
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符合教师资格证放宽条件者需提供)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见附件4)(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临平区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需提供)
在临平区有两年及以上相关任教经历者,户籍不限。按以上条件报考者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原件佐证任教经历。注: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四个学期及以上(可不含暑假、寒假经历)。
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查询路径:浙里办--社保服务--社保证明打印--个人社保证明--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