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一、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一)《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2023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
(三)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专业工作经历”一般指与相对应的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
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三)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将身份证、个人简历、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注: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邮箱。 (四)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三、考试成绩相关说明事项
(一)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
(二)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时,博士生优先。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 — 18:00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
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六、面试资格复审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面试人员有弃考者,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拍照电子档发送至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七、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
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八、考察的具体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
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岗位表中专业名称设置,依据为教育部专业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考人员对公告内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与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咨询电话0722-380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