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合格,拟聘用蔡富煌、刘李梅子为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反馈,联系电话:6087811。
原标题: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录用非在编工作人员公示
点击下载>>>
2015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非编人员拟录名单
厦门市海沧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