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本次面向南岸区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专职工作者招聘岗位(岗位序号为19-21)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任职文件(当选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鲜章)1份;
4.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的书面报考申请原件1份;
5.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公章的《南岸区2023年从行政区域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社区)副书记(副主任)、专职工作者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附件9)原件1份;
6.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
7﹒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8)。
如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
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岗位序号为1-18)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学位)证(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2023届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届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的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同时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盖鲜章的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或者加盖鲜章的入党志愿书1份;
5﹒岗位要求的执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1份;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体认定可结合单位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原件1份;
7﹒报考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主动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0);
8﹒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附件8)1份;
9﹒准考证1份。
如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原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