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滨州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
应 聘 须 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滨州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通过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3.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凡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或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6月14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对于暂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2023年12月31日前,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高校毕业生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时对提交的身份证有什么要求?
须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6.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以辅修专业报名的,须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4)本次招聘所列专业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课程、学习内容、研究方向和学习成绩等情况并上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本次招聘允许相近专业报考,考生在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学课程、学习内容、研究方向和学习成绩等情况并上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所学课程、所学内容等情况综合认定。
7.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慎重操作。应聘人员首先应认真阅读公告、本须知、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及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
(3)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锁定,无法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个人报名结果,若遇审查不通过的情形,可在规定时限内补充信息、修正错误或改报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无法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全或失误导致未通过审查的,责任自负;对主要应聘条件(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信息通过审查的,在后续招聘环节中,一旦发现即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
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5)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按要求填写全部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详细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
(6)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7)招聘条件中有研究方向、工作经历要求等其他条件要求的,必须在“备注栏”写明,未在“备注栏”中注明的,视同不符合相应条件。格式如:“××研究方向”、“具备×年(×年×月—×年×月)××工作经历;……”。因本人漏填、瞒报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8)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
作。8.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学校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
9.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1.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