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3年施甸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参考体系 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及以上或硕士学位的得10分;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得5分。 到省级医院进修学习的得10分;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的得5分;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的得2分。 进修学习连续时长满3个月及以上的计分,不满3个月的不计分。多次进修可以累加计算得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020年度至2022年度考核每一次称职得2分,每一次优秀得5分。 根据应试人员的门诊诊疗人次和住院收治人次核算工作量评分,门诊和住院工作量各占10分。具体核算方法为:用个人的工作量除以同一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平均值再乘以5,超过10分者按10分计。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工作量证明材料:门诊诊疗人次统计表和住院收治患者花名册,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获县(市、区)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省直部门及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得5分;获国家部委及省委、省政府表彰的每项得10分。最高得10分。 不包括受集体表彰情况。个人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层次表彰的,只按最高层次赋分一次。 取得主治医师(国家级)的得5分;取得副主任医师(国家级)及以上的得10分;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本专业医疗执业活动1年以下不得分,1年及以上3年以下得5分,3年及以上5年以下得10分,5年及以上10年以下得15分,10年及以上得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