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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一)各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应如何确定和计算?
答: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2年6月12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年龄以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准,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二)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正在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能否报考?
答: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四)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函授、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党校毕业生能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五)持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证书者能否以第二学位(专业)、辅修学位(专业)报考?
答: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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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住培合格医师能否报考招聘医疗卫生类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公安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应聘者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应聘者所学专业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中专业目录的,均可报考招聘岗位中相应类别专业的岗位。专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高度相似的专业、不同专业目录类别划分不同的专业,由应聘者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所在学校相关证明资料,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结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招聘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公告末尾查询。
应聘者可以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页面下载《宁夏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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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进行查询,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并选择符合所需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同时,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岗位及履职回避。
(九)对于违纪违规考生如何处理?
答:为增强应聘者的诚信意识,应聘者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