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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
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限以下人员应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安置地为济南,已经到安置地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报到的退役军人。
属于以下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1)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退役军人;(2)退役后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役军人;(3)已经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
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退伍后两年内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退役军人安置主管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2.在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必须在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两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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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应的教学工作。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现任教学校或人力资源公司(不含培训机构)的聘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社保网络系统能验证的凭证(交保单位限定为聘用或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段任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时段必须一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的教学工作经历。
3.填报《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登记表》根据网报时个人填报信息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请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居民身份证丢失尚未补发的,考试时可携带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影印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并在证明上写明原身份证号码;或者是携带临时身份证。
5.网上打印的考试准考证遗失怎么办?
网上打印准考证从规定开始时间持续至开考后30分钟,考生可视情况自行重新下载打印。
6.《教师资格证》遗失怎么办?
遗失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交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与发证部门联系能重新补办的,也可以提交补办件的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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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