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武陵区2023年公开引进名优骨干教师
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小学教师均可报名:
1.正高级教师;
2.特级教师;
3.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
4.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
5.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
6.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7.翦伯赞奖获得者;
8.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9.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10.近五年内被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工作坊坊主;
11.近五年内被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12.近三年内参加市(州)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组织的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注:
1.报名人员须是公办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徐特立教育奖获得者、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翦伯赞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市级及以上小学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工作坊坊主,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者可不参与评审打分,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的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指标数时则提供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如评审打分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面试环节。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近三年、近五年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5.语文教师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数学教师须持“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附件2武陵区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注:
1.报名人员须是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小学语文教师须持“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余岗位须持“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4.拟聘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不选择或不到所选择的学校、学科岗位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且五年内不准参加武陵区教师招聘考试;
5.拟聘人员的岗位均按12级岗位聘用,一年后,待学校有空余岗位后依照岗位顺序竞争晋级,并落实相应待遇。
注:
1.材料评审中的近三年、近五年计算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2.应聘教师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分项目顺序将原件依次整理装袋(超出评分项目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进行现场打分,并用A4纸复印按评分细则加装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上交评审组;
3.论文奖只认可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教育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其他协会组织的论文评选获奖论文一律不予认可。论文奖封顶分数为3分,学术文章发表封顶分数为5分,本人辅导奖封顶分数为8分;
4.因应聘教师评审得分相同导致入围人数超出计划数时,并列最后一名的应聘对象加试现场答辩,加试现场答辩与公开招聘面试同时实施。
附件6学分要求相关说明
根据《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61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核定的管理制度。在职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五年一周期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否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附件7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说明
(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民办学校在职教师)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方可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暂缓注册者,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
(三)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