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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
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内)
工作简历(须填写清楚2017年9月以来每学年具体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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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报名之日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同时保证服从选调单位的岗位管理,并按照选调学校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方案参加竞聘。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签名:
时间:2023年 月 日
老师参加 学校 学科教师选调工作,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意报考。
审核人签名(盖章): 时间:2023年 月 日
审核结果: 老师符合 学校 学科教师选调资格条件,同意报考。
(选调学校)初审人签名: 纪检员签名:
(县教育体育局)复审人签名: 时间:2023年 月 日
说明:1.请参选者认真阅读《公告》后如实填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2.填写内容与参选教师实际不符导致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参选教师本人负责。
3.本表应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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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
在编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县外)
工作简历(须填写清楚2017年9月以来每学年具体任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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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本人报名之日属于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同时保证服从选调单位的岗位管理,并按照选调学校岗位设置竞聘上岗方案参加竞聘。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签名:
时间:2023年 月 日
审核结果: 老师符合 学校 学科教师选调资格条件,同意报考。
(选调学校)初审人签名: 纪检员签名:
(县教育体育局)复审人签名: 时间:2023年 月 日
说明:1.请参选者认真阅读《公告》后如实填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2.填写内容与参选教师实际不符导致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参选教师本人负责。
3.本表应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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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宜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考核教材范围
1.宜宾市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语文: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英语: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数学: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八年级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政治: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历史:义务教育教科书中国历史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地理:义务教育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生物:义务教育教科书生物学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体育:义务教育教科书体育与健康八年级全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
音乐: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八年级上册,人民音乐出版社。
美术:义务教育教科书美术八年级上册,人民美术出版社。
物理:义务教育教科书物理八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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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信息技术: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科书信息技术八年级上册,四川教育出版社。
心理健康:现代心理教育基本知识与技能、中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基本知识与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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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宜三中屏山县岷江实验中学校
2023年公开选调县内外在编在职教师业绩考核计分办法
按下列项目考核计分:教学成绩、表彰情况、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四个方面。所有计分均凭申报教师所提供的相关原件材料计分。参选教师提供的业绩考核材料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参选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1.教学成绩考核计分。教学成绩获奖纳入考核的时间为2021-2022、2020-2021、2019-2020、2018-2019四个学年。每个学年的具体时间范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个人所任教的教学成绩(必须与所报考的学段和学科相一致,证书或文件没有明确获奖学科的,由学校出具证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获得市级(指市教育局或市教科所)、县级(指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师训中心)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进步奖、鼓励奖的,分别计12分、10分、8分、6分、4分和10分、8分、6分、4分、2分。同一学年度任教多个班级同时获奖的,只计最高分,四个学年度的最高分相加为本项得分。若教学等级奖是以名次发奖,则按1至2名为一等奖,3至4名为二等奖,5至6名为三等奖,7至8名为进步奖,9名及其以后为鼓励奖计分。
2.表彰情况考核计分。申报教师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省、市、县党委、政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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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的优秀教师(十佳教师、最美人民教师)、名师(名班主任、育人英才)、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人才示范岗、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最美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乡村教师(最美乡村教师、十佳乡村教师)、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校长(十佳校长),其它荣誉称号不在计分之列,下同,按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计分,同一自然年度只计一次最高分,四个年度的合计分计入总分;申报教师获得省、市、县教育部门与组织、宣传、人社部门联合表彰或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单独表彰,按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计分,同一自然年度只计一次最高分,四个年度的合计分计入总分。3.骨干教师考核计分。申报教师属于省、市、县骨干教师,按照4分、3分、2分计分,省、市、县骨干教师培养人选,依次降1分。各类称号记分不累加,就高不就低。
4.年度考核情况计分。申报教师2021-2022、2020-2021、2019-2020、2018-2019四个学年,每有一学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计1分。
5.民族乡镇工作计分。申报教师在2021-2022、2020-2021、2019-2020、2018-2019四个学年,每有一学年在民族乡镇工作经历,计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