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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均可应聘。
2.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1)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招聘岗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报名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真实准确,所有信息初审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高中起学习及工作简历”填写时,最后一个时段不论有无工作,都要填写到至今,如“2012.09-2015.07东营市第一中学学习;2015.09-2019.07山东师范大学英语专业学习;2019.07-至今待业”。
(5)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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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3.“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21年、202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4.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
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5.如何判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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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简章》所列专业名称一致。招聘岗位中专业标注一级学科(或类)的,一级学科(或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没有标注一级学科(或类)的,均为二级专业;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相符。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所学专业与简章中要求专业不符,本人认为符合招聘要求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权威翻译机构出具的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的翻译件,予以认定。网上报名填写专业名称要真实、准确、完整,应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在资格审查环节将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性质及层次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比对。
6.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7.什么是岗位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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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学校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8.如何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第一步,访问学信网“学信档案
”,使用学信网账号进行登录; 第二步,成功登录后,点击顶部菜单中的“在线验证报告”栏目;
第三步,进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请。
9.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应聘人员,可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内容或岗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或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应聘人员可提供相应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中应标明工作内容或岗位。毕业前的实习经历不能作为相应工作经历。 10.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提供什么材料?
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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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印章的《学习成绩表》以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研究方向证明。11.考察时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12.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信息,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