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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长;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及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2012年12月7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直接到省文联人事处306室报名(长沙市八一路227号)。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并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统一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对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表达能力。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人:徐俐嫔
联系电话:0731-8458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