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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湖州市公局机关第一次警务辅助
人员招聘考核办法
一、治安管理辅助岗位1、3(用人部门:特警支队)
(一)笔试。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上述两项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面试。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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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治安管理辅助岗位2:(用人部门:特警支队)
(一)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二)实操。测试科目为多旋翼八字飞行(必考)和穿越机飞行、固定翼飞行、组装(三选一)。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上述两项考核结束后,按体能成绩占30%、实操测试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实操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面试。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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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刑事侦查辅助岗位(用人部门:特警支队)
(一)笔试。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上述两项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面试。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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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通管理辅助岗位1、2 ,行政管理辅助(用人部门:交警支队、高速交警支队、特警支队)
(一)笔试。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采取合格制,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交通管理辅助1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交通管理辅助2、行政管理辅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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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管看押辅助岗位1、2,技术技能辅助 (用人部门:看守所、拘留所)
(一)笔试。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采取合格制,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面试。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市局政治部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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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备注: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满分100分,30分为合格。跑步以当次成绩为准;立定跳远每人可跳两次,记录最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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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一、姿态模式下水平“8”字飞行
1、完成标准
(1)能平稳操纵飞机起飞和降落。
(2)平飞时方向和高度保持稳定。
(3)各种状态飞行动作姿态平稳,纵向和横向无明显飘摆。
(4)转动灵活,旋转角速度均匀一致。
2、注意事项
(1)考生自行完成航前检查工作
确认遥控器要打开;通电前检查电池、机身(机身包含机臂,电机桨叶),检查完毕后通电,通电后绿灯爆闪后表示自检完成。航前检查完毕后向主考官报告后方可起飞。航前检查完毕后飞行器无法起飞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核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不当造成炸机或将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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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飞出安全区域的取消考试资格。(3)考核过程中,飞行动作达不到评分标准的,该得分项计0分。
3、评分标准(见下表)
二、穿越机飞行、固定翼飞行、组装(三选一)
⑴穿越机飞行。
机型:穿越机自带,3寸或者5寸飞机,模拟图传或者高清图传
飞行模式:要求纯手动模式
飞行场地:400米跑道。
飞行要求:根据路线图飞行,完成时间2分钟,由公安部考官判定最终成绩。
⑵固定翼飞行。
机型:自带,可选择吊机或者室外飞行
飞行模式:纯手动
飞行场地:室内或者室外400米跑道
飞行要求:吊机要求能将飞机垂直悬停在空中,高度要求3米,上下浮动不超过2米,圆的直径为4米,悬停时间要求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