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考生须知
(一)笔试
一、考试开始前10分钟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开始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二、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参加闭卷考试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准携带其它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具有收录、储存、记忆功能的电子工具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凡发现违规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成绩)。
三、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考生提前交卷的,交卷后应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
四、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缺损、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五、考生答卷时只允许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六、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若发现试题字迹模糊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七、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擅自借用其他考生文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的答卷;严禁夹带;严禁换卷、替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
八、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
(二)面试
一、考生根据考试类别参加抽签,按抽签结果决定面试顺序。
二、考生自进入候考室开始直至面试结束,请接受工作人员安排并自觉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凡发现违规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成绩)。
三、进入试室后,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报姓名,只需报本人的抽签号,并将抽签号牌交给面试官进行登记,否则按违纪情况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四、面试时间每位考生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五、面试结束,考生取回本人通讯工具等物品后请尽快离开考场(本院),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一经发现给予口头警告,仍不改正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责令离开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