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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2015年兰考县特招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专业、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专业
招聘对象为2013年度—2015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兰考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
7、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15年9月29日,在兰考县人民政府网站、兰考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发布招聘信息。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3、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到证原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同时提供A4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填写《2015年河南省兰考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计150元。交单色背景、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持身份证现场照相。
(2)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5)报名结束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者,不得重新填报其他岗位。
(6)准考证领取:应聘者2015年11月11日到11月13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委托有关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上午9:00---11:00考试。
2、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审查、体检、聘用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在兰考人才网站(网址:http://www.lkrlzyw.com)、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公布。
4、研究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面试
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1、招聘同一岗位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支付。
九、考察、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反映出来的问题,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可从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络公告公示栏、政策文件栏下载)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6971179(人社局)
0371--22790500(卫计委)
附件:
1、2015年河南省兰考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
2015年兰考县特招医学毕业生岗位计划一览表 |
省直管县 |
县级医疗机构 |
乡镇卫生院 |
研究生(不参加笔试) |
本科生(需参加笔试) |
本科生(不参加笔试) |
专科生(需参加笔试) |
小 |
临 |
口 |
中 |
中 |
小 |
临 |
口 |
中 |
中 |
小 |
临 |
口 |
中 |
中 |
预 |
小 |
临 |
口 |
中 |
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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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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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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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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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7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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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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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4 |
8 |
1 |
2 |
3 |
2、2015年河南省兰考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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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社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和《河南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工作。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面向社会、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特岗全科医生的综合素质。
二、招聘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3、大专以上学历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业;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
(二)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服务单位及期限
特岗全科医生将根据本人志愿,结合实际需要,由卫计委派驻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聘期4年。
四、招聘程序
1、通过兰考县人民政府网站、兰考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公布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10月12日—2015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①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A4复印件各一份。②如实填写《2015年河南省兰考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附件3),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计100元。交单色背景、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持身份证现场照相。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与招录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5、考核时间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对报名审核合格人员进行统一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由考官当场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被聘用的人员进行体检。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兰考人才网(网址:http://www.lkrlzyw.com/)、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公布。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管理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待遇严格按照《河南省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可从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告公示栏、政策文件栏下载)的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2790500
兰考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