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现役军人;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
(10)我市原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人员;
(11)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4.对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5.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6.报名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及本须知要求,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信息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
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年龄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所学专业应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报名表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如备注xx专业方向。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
7.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8.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9.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0.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1.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情况?
应聘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