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3年湖州市公局南浔区分局警务辅助
人员招聘考试办法
一、笔试。应知应会基本知识测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及写作能力。
二、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和立定跳远。每个测试科目总分均为100分。有任一科目低于30分的,均视为不合格,不能列为面试对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上述两项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合成考试成绩。若考试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面试。依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言行举止、逻辑思维、心理抗压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政治处研究决定。
附件1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备注: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满分100分,30分为合格。跑步以当次成绩为准;立定跳远每人可跳两次,记录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