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牡丹江市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指南
一、政策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提供材料清单
(一)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及任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
期满考核等次证明;(三)“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提供服务期满证书;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五)“村村大学生计划人员”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及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七)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和《劳动合同》;
(八)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报考管理岗位的,提供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资料;
(九)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