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酉阳自治县2023年城区及部分乡镇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公费师范生( )定向培养生( )
特岗计划( )公开招聘( )
本人自愿参加酉阳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教师考试,并郑重承诺:
1.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了《公告》中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保证严格遵守选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按要求参加选聘。
2.选聘后按选聘学校提供的岗位等级确定本人职称等级。
3.保证报名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教学成绩、证件等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教学成绩和证书,保证完全符合报名要求。如不符合《公告》规定或违反招聘纪律,自愿取消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报考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
年 月从事 学科教学工作,该学科任教年限 年; 年 月至 年 月在我校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或班主任工作,干部(班主任)任职年限 年。该同志符合最低服务期限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编制情况、主要任教学科及课时数符合报考规定,三年来无违纪违规记录,同意其参加2023年教师选聘考试。 单位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同志资格审查情况学校提供的成绩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
学校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经与编制实名制系统比对,报考人所在学校与编制实名制系统相符,同意参加选聘考试。
经办人签字:
日期:
经审查,该同志近3年度考核结果分别为 、 、 ,符合报考条件。 人事科审查人签字:
日期:
现场初审结论:“合格” 审查人签名: 2023年 月 日
成绩认定说明:
1.学校只能对在本单位在编在岗且从教满3年及以上人员提供成绩及相关证明,2021年9月及以后进入的人员不予提供。
2.小学学段以全县乡镇学校为一个类别进行成绩统计(城区学校不纳入统计);初中学段以乡镇中为一类、单设初中(含酉三、四中初中,不含酉一中初中、渤海初级中学和城区学校初中)为一类分别进行成绩统计;高中学段以酉三中、酉四中为一类,统计成绩选用学生的“原始分”,不用“赋分”进行统计。
3.初三毕业成绩(含生、地结业考试)以学年初报表人数为基数进行统计;高中毕业年级成绩上期选用“一诊”成绩进行统计,下期选用“二诊”成绩进行统计。
4.高中学段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的“任教学科”时需注明文科(历史方向)或理科(物理方向)。以数学为例:2020年的毕业年级为“数学(文科)或数学(理科)”,2021年的毕业年级为“数学(历史方向)或数学(物理方向)”。
5.任教班级、学科、课时数和教学成绩等必须真实准确,如出现弄虚作假,除取消当事人考试资格外,还将严肃追究经办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此表需双面打印,后面依次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