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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人社办发〔2015〕69号)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对拟聘用到内蒙古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6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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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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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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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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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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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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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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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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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0134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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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支队技术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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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炭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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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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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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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01347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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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支队技术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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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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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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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013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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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支队技术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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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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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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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0134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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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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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室内装饰工程质量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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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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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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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0134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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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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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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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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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23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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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质量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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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用爆破器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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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三、受理方式和时间
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并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供证明人或有关材料和线索。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自治区经信委: 0471-482651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471-6944911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