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42023年龙陵县县城学校公开选调教师 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教龄满5年得2分,每增加一年加2分,最高得10分。 在乡镇工作满2年得1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5分。 取得国家承认专科学历得6分;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得8分;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及以上的得10分。 2020年、2021年、2022年考核每一次称职得4分,每一次优秀得6分,连续3年优秀再加2分。 任初职每年1分,最高5分;任中职每年2分,最高5分;任高职每年5分,最高5分。 获乡(镇)、完中表彰的每项得1分;获县(区)级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市级表彰的每项得4分;获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每项得6分;获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每项得8分。最高得10分。(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才能赋分) 2020年、2021年、2022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本辖区内年度考试排名第一的每次得9分,连续三次排名第一再加3分;排名第二每次得8分;排名第三每次得7分;排名中等及以上水平未达到前3名的每次6分。 因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不作成绩名次要求,所以报考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的该项得分均为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