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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2023年郴州市新飞学校公开选(招)聘教师公告》,知悉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本人目前在 学习(工作),属于 (“正式在编”或“特岗教师”或“临时聘用”或“三支一扶”或“无工作”)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本人符合此次招聘公告中相应岗位的报考条件。 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仅在编人员填写) 二、自觉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政策;
三、真实、准确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四、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六、按要求参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每一个环节,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七、拟聘用公示发布之后、试用期内本人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本人两年内(即2023年、2024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考试(含市直、各县市区)。
八、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签字并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