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考生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8:30前达到准考证上指定的候考室,超过上午8:30未到达候考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三种之一: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进入候考场,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两证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
3、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室工作人员,如发现携带不交者,当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点后才能开启。
4、考生携带的其它随身物品必须在进入候考室前放在工作人员指定位置,面试结束后带走。
5、保持候考室、考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按顺序依次进入考场面试。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每位考生抽签后,请自行保管抽签号,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号,违者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考场后,将抽签号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交给考场内的监督人员查验。
7、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分钟,从主评委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面试时间到,计时员报告“时间到”,考生应立即终止面试。
8、考生进入考场后要向评委报告面试抽签号,不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工作单位和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允许在服装、用物上作任何特殊标记,不允许向工作人员打听考试有关信息。一旦违反,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9、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候分区等候面试成绩单,经工作人员同意后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在考点不允许与其他人员谈论与考试相关的话题,一旦发现,当即取消面试成绩。
10、考生应服从统一管理。严禁考生家长及与考生具有回避关系的亲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1日
考生笔试纪律与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28日上午10:30前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超过上午10:45未到达考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三种之一: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两证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笔试。
3、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考场工作人员,如发现携带不交者,当即取消笔试资格。笔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点后才能开启。
4、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签字笔,其它随身物品必须在进入考场前放在工作人员指定位置,笔试结束后带走。
5、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7、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墨水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信号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8、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9、考生答题时保持试卷及答题卡清洁,凡因弄脏、填涂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0、考试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
11、考生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