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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常山县公开选聘教研员业绩考评细则从教以来未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师德表现好的计5分。被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有不良师德并查实的取消申报资格。
近五年连续担任学校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职务的,每年计2分。同时兼任多种岗位的,不重复计分。
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合格每年计1分、优秀每年计2分。
近五年单项各类比赛(说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课件制作、多媒体软件制作、基本功比赛等)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计3、2、1分。
近五年论文或课题(指执笔者、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发表:省级及以上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近五年个人获政府颁发的各类综合荣誉,省级计8分、市级计6分、县级计4分;获教育系统颁发的各类综合荣誉,省级计6分、市级计4分、县级计2分。(单项荣誉减半计分)
1.高中段。近五学年,每学年成绩位列学校前1/3的计3分,前2/3的计1分;指导学生获省级竞赛奖的每人次计2分,市级奖的每人次计1分。
2.中小学(园)。①抽测学科:近五学年,在县抽考或毕业班水平测试中,名次率在0.1以内每次计5分,名次率在0.1 -0.2之间的计4分,0.2-0.5之间的计3分。年度内任教几个班的,取平均得分。指导学生个人获得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3、2、1分,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2、1、0.5分,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得1、0.5、0.25分;同一次比赛取一个最高奖次计分。②非抽测学科:近五学年,获得省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5、4、3分,市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4、3、2分,县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指导学生个人获得省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3、2、1分,市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1、0.5分,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5、0.25分;同一次比赛取一个最高奖次计分。
注:1.以上八项得分实行封顶。2.5-8项材料有效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10日。
申报人签名: 学校审核意见(签字): 局考评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