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关于撰写工作业绩报告的有关要求
(供参考)
为进一步树立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客观评价应试者的工作能力、专业素质,现提出如下要求:
1.工作业绩报告的内容应为本人任职期间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
2.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廉洁自律和表彰奖惩情况以及简要自我评价等。
3.工作业绩应注重写实,主要应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工作效率等;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4.格式要求
(1)标题:XXX同志业绩报告;
(2)标题字体:二号小标宋体,居中;
(3)正文:三号仿宋体GB2312;
(4)一级标题:三号黑体;
(5)二级标题:三号楷体GB2312;
(6)三级标题:三号仿宋体GB2312;
(7)纸张:A4;
(8)页面设置:装订线位置为顶部;上、下、左、右边距分别为3.7、3.5、2.8、2.6,单位cm;
(9)行距:设置为固定值28磅;
(10)字数1500字以内;
(11)报告须经所在街道工委审核盖章,按规定时间将纸质报告(两份)和电子版,和其他报名材料一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