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考承诺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二)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三)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四)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六)本人、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经营范围与交警业务有关的;(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事宜
(一)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加2分;(二)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三)县级以上党委政法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四)加分在笔试环节成绩中进行加分,同时具备多项条件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本人承诺,我已认真阅读《黔南州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本人、本人直系亲属及相关旁系血亲无 有 存在违反招录条件所规定的情形,如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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