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5年10月广东省南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名人员公告 (二)
南澳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工作经历如何计算?报考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15年10月28日止。 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考生年龄如何计算? 考生年龄计算至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为止。18-35周岁是指1979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10月28日之后出生。 3.执业证、资格证考试成绩通过了,但尚未发证,可否视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否。相关资格证书必须要在专项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15年10月28日)前取得。 4.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5.应届毕业生指什么? 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及教育部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7.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8.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9.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报名截止日(2015年10月28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0.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11.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可否按大专学历报考? 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大专学历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12.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1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先进行现场报名,待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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