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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岗位新闻采编岗位工作人员1名、新媒体运营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2023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后续相关考试事项将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bbzy.ahcourt.gov.cn)和“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入围考察人员,由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对考察后确定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研究同意后录用。
六、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考察后确定的录用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与蚌埠市劳动保障事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进行聘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聘用单位与个人协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人员受聘期间,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为4500元左右(含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公积金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根据每月发布、制作的新闻和音视频作品数,结合完成一定的目标值,如关注数、阅读数、转发数等指标确定。同时,加入我院工会,享受工会体检、年节慰问等福利。
七、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考试结束后,将保留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以有效总成绩60分以上的为基础建立人才储备库,此次招聘人员上岗后,再出现空缺岗位将从人才储备库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递补时按照体检、考察及录用环节进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31511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31510
报名系统电话:0552--2043088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8月4日
本文来源: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What art offers is space-a certain breathing room for the spirit. 艺术提供的空间——一种给心灵呼吸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