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15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临时协勤公告.docx
一、单位简介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为准处级建制单位,主要承担呼和浩特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成吉思汗大街西侧路北。
二、招聘计划
按照市政府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交管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0名临时协勤。其中文秘岗位30人,计算机岗位20人,交通管理协勤岗位350人。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呼和浩特市市区(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交通管理协勤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放宽到中专学历),专业不限;计算机岗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文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22周岁到26周岁(即1989年9月25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净身高170CM以上;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或违法被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才网(网址:http://www.nmgrc.com/)。
2.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4日9:00-10月15日17:00。
报考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每位报考者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1:00-10月16日17:00。
报考者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及时退回报考者补充。
2.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交费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11:00-10月19日12: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时方可开考,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重新确定招聘计划数。
(四)报名成功的人员及时查看网上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
交通管理协勤岗位笔试科目为《交通管理知识》占40%,《公共基础知识》占60%;
文秘岗位笔试科目为《申论》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
计算机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占6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40%。
2.笔试只提供汉文试卷,考生一律用汉文答卷。
3.笔试时间:见网上招聘专栏公告及准考证。
4.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依据考试分数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并按每个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信息导致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者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 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 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户口在区外的呼和浩特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呼和浩特市区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呼和浩特市市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 面试前2天,在报名网站公布或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交管支队派人参与共同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考生需使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政审
(一)按照每个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报考者最 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体检由医院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政审。政审工作由支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支队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2015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考生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本简章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咨询电话:0471-6698038 监督电话:0471-6698069
2015年10月9日
2015年10月14日
Love is the lodestone of life. 爱情是生活的磁石.
Charity begins at home. 仁爱先施于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