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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第二条四款以及《桦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第四条三款之规定:“对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经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小组认定,拟对以下18名人员予以加分,特此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0月14日至10月19日。如有疑义请与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联系。联系人:许铭峰 监督举报电话:18545401915
原标题:桦南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加分人员公示
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