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5年10月云南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说明:1.工作简历一栏,请详细写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单位工作、任职情况; 2.单位证明一栏,请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工作鉴定并盖章。 原标题: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5年10月15日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下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上级安排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就业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中国医药报和云南日报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气象路60号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一楼104室。 (4)报名材料:《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诚信承诺书一份;单位证明表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写上姓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干部身份的相关材料。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成JPG格式),发送到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电子邮箱(邮箱:2540411087@qq.com)进行报名。 (5)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576873 ,0871-68576408。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 食品检验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化学专业基础知识; 药品检验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药学专业基础知识; 微生物检验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微生物专业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参考云南大学出版社,张昌山主编《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用教程》。 (3)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另行通知,同时考生也可查询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经资格审查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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