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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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2023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绩量化评分需提交材料清单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籍贯 |
年龄 |
学习教育经历 |
专业技术职称 |
工作业绩 |
1.本人的户口簿。 2.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簿。 3.父母(含养父母)、配偶方父母的户口簿。 (上述3项材料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身份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
1.提供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聘书(没有使用聘书的提供相应聘用证明材料,可参考附件4)、执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以卫健、人社部门审核的报名表为准。 |
1.年度履职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医院或主管部门公章)。 2.个人获得表彰、奖励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发表署名论文的需提供完整刊物为依据(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
备注:以上材料在报名阶段提交(现场查验原件后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资料不予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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