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报名须知
1. 引进范围院校是否包括分校?
不包括。
2. 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报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3. 如何理解“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引才数量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报名博士岗位的,不受专业、名额限制,经面试、考察合格后,结合所学专业,可根据引才单位实际需求和博士研究生个人意愿,安排在相应岗位。引才单位可采取面谈方式,确定博士研究生是否符合单位需求。
4. “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人才引进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
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 如何界定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注明的院校及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引进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
6. 如何理解“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是指正在就读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7.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8. 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9.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所用专业应与报考所用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一致。其中,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专业要求为学科大类、门类的,即该大类、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各方向领域均符合要求。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引才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引才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引才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10. 如何理解岗位汇总表中“大学本科专业要求”“研究生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
以大学本科学历报考的,本科毕业院校为引进高校名单中规定的院校,专业符合“大学本科专业要求”,即可报考。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硕士毕业院校为引进高校名单中规定的院校,专业符合“研究生专业要求”,即可报考。以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专业符合“研究生专业要求”,即可报考。
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满足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11. 本次人才引进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试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12. 报名系统要求上传的身份、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证明材料具体为哪些?
身份证明材料为有效身份证件。
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国(境)外学历考生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学历考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引才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3. 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
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4.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15. 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由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16.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8月17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引才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的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8月1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7. “不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何理解?
不形成竞争的岗位指实际参加最终考试人数不多于岗位计划引进数量的岗位。
18. 最低服务期限如何理解?
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从报到之日起计算,其他事项按照《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厅字〔2005〕43号)执行。
19. 试用期如何理解?
试用期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执行。
20. 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引才单位联系(引才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汇总表》)。
21. 本次人才引进是否收取考务费?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2. 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